肺結核一般需要堅持服藥多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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肺結核一般需要堅持服藥多久

王慶副主任醫(yī)師山東省公共衛(wèi)生臨床中心
擅長: 各類呼吸系統(tǒng)疾病的鑒別診斷和治療,對肺結核、關節(jié)結核、支氣管內(nèi)膜結核、泌尿系統(tǒng)結核、腎結核、肺結核合并糖尿病、肺結核合并慢阻肺、結核性腦膜炎、結核性胸膜炎、胸壁結核、結核性腹膜炎、腸結核、淋巴結核、附睪結核、前列腺結核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有豐富的臨床經(jīng)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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肺結核病人中的初治肺結核病人,一般需要堅持服用初治方案的藥物治療9-12個月,少數(shù)肺病變很輕的肺結核病人可以用6個月的短程化療方案。初治肺結核化療方案主要是有異煙肼、利福平、吡嗪酰胺、乙胺丁醇和鏈霉素這幾種藥物組成。復治肺結核的病人由主診醫(yī)醫(yī)生制定復治的抗結核治療方案,一般用藥1年-1年半。而對于耐多藥肺結核病人,一般根據(jù)藥物敏感試驗選用有效的抗結核藥物組成,治療方案用藥一般是18-20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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